【产品名称】组合式骨科外固定支架
【型号/规格】组合式骨科外固定支架由连接器和夹持器组成,按照构成型式分为组合型和环型两种,每种构成型式因作用部位、组成部件不同分为多种型号。组合型的型号包括ZWⅠ-b、ZWⅡ-b、ZWⅡ-c、ZWⅡ-e、ZWⅡ-f、ZWⅡ-g、ZWⅡ-h、ZWⅢ-e、ZWⅢ-h;环型的型号包括HWⅡ-a、HWⅡ-b、HWⅢ-a、HWⅢ-c、HWⅢ-d。
【主要结构组成】组合式骨科外固定支架由连接器和夹持器组成,连接器包括连接杆(管)、加压延长杆(管)、关节活动器、支柱、环、连接片、立柱、螺纹杆、延长套、单关节、万向节。夹持器包括4-孔固定夹、针杆固定夹、杆杆固定夹、针管夹、管管夹、环针夹。
连接器由连接杆/管、垫片、螺母、调节螺母、锁紧螺栓、连接块、齿圈连杆、弹簧零部件构成,夹持器由垫片、螺母、锁紧螺栓、弹簧、上夹块、下夹块、夹块零部件构成。产品以非无菌状态提供,一次性使用。
【产品性能】
1、组合式骨科外固定支架零部件由不锈钢、铝合金或碳纤维材料制成,不锈钢零部件选用符合GB/T 1220-2007《不锈钢棒》或GB/T 4226-2009《不锈钢冷加工钢棒》中30Cr13、06Cr19Ni10、 05Cr17Ni4Cu4Nb、06Cr17Ni12Mo2的材料制造;铝合金零部件选用符合GB/T 3190-202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 3191-2019《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标准的2A12、6061、7075材料制造。
2、组合式骨科外固定支架表面应光滑、洁净,不得有锋棱、毛刺、凹痕及裂纹等缺陷。
【适用范围】连接体内骨针使用,通过固定、加压或牵拉骨端,实现骨科畸形矫形、骨折复位等治疗目的。
【适用人群】闭合性、开放性骨折、伴严重的软组织损伤或感染的骨折、有严重内脏疾病或年老体弱者不适合开放性手术的骨折患者。
【禁忌症】一般手术禁忌症、生命体征不稳、无法麻醉、严重骨质疏松、严重的粉碎性骨折、骨缺损骨感染、骨不连;不能配合术后管理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