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8省联盟 双腔起搏器
2024年8月13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省际联盟心脏起搏器协议期满接续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于8月16日17:00前反馈意见。
本次联盟阵容与2021年陕西牵头的起搏器联盟一致,共计8省—陕西、湖南、广西、海南、甘肃、宁夏、新疆、新疆兵团。采购主体包括联盟地区开展心脏起搏器手术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及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将采用“带量联动、双向选择”完成续采,采购周期为3年。
01分3组,须有C码且现场报价
本次采购品种为双腔起搏器,包括但不限于C码前15位为C02040205800001、C02040205800002、C02040205800003、C02040205800004、C02040205800005、C02040205800006。申报产品须有C码。
按照功能属性分为三组—全身兼容MRI、非全身兼容MRI、非兼容MRI。同一竞价组的申报企业需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唯一一次报价(保留2位小数)。报价为产品的实际供应价,包括但不限于配送、伴随服务等费用。所有申报产品均应参加现场报价,未报价产品取消中选资格。
02按曾/非曾中选制定中选规则
按照产品是否在2021年以来全国范围内各省级及省际联盟带量采购项目中选制定相应报价及中选规则,
如中选产品在外省集采产生更低的中选价,企业应于30天内申报联动新低价。
如有未中选产品新取得其他省级或省际联盟中选身份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可参照中选产品予以挂网,并允许其在下一年统一组织签订带量采购协议时按中选产品参与带量采购。
03双向选择定分量,严控非中选用量
接续中选结果产生后,由医疗机构按照不少于上年度实际采购量的90%,在中选产品清单中自主确定下一年度约定采购量,鼓励优先选择价格较低的中选产品。
由申报企业与采购主体双向选择,形成分包任务量:申报企业①确认供应的,形成相应的分包任务量。②拒绝供应的,由采购主体重新选择同组其他符合条件同功能属性的申报产品,直至采购主体所有意向采购量完成双向选择。
采购周期内,采购主体应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可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产品,但原则上在采购周期内非中选产品使用量不得超过中选产品使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