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和备供结果落地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指出第九批国采各品种采购周期自2024年3月10日至 2027年12月31日。2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九批、河南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明确执行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起。2月26日,辽宁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和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拟定于2024年3月25日零时开始执行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和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3月1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布《(文件有效)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3月25日零时起开始执行,于2024年3月24日零时起提前开放中选药品网上采购资格。3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公布《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落地工作的通知》,明确本轮采购周期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7年12月31日。根据国家医保局要求,第九批国采要在2024年3月实施,在经过前期的筹备和准备,各地基本都已经开始进行落地工作,随着3月份第一周过去,目前已经明确的只有5个省份,更多的省市还在逐步推进当中,尚未公布具体的时间。可以预见,接下来各省市对于第九批国采的执行时间,将会快速而集中地公布,进而实现第九批国采在4月前全国落地执行。